荷花儿
余姚章大立,康熙三年举人。
家居授徒,忽有二冤鬼,一女一男,白日现形。
初扼其喉,继推之地,以两手高撑,梏而不开,若空中有绳系之者。
先作女声曰:“我荷花儿也。”
继作男声曰:“我王奎也。”
皆北京口气。
家人问:“何冤?”
曰:“章大立前身姓翁,亦名大立,前朝隆庆时为刑部侍郎。
其时我主人周世臣,官锦衣指挥,家贫无妻,只荷花儿与王奎一婢一奴相伴。
有盗入室杀世臣去,我二人报官。
官遣张把总入室捕盗,疑我二人因奸弑主。
刑部严刑拷讯,我二人不胜楚毒,遂自诬服。
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,狱久不决。
及大立为侍郎,忽发大怒,别委郎中王三锡、徐一忠再讯,二人迎合,竟照前议定罪。
志伊苦争不能得,遂剐我二人于市。
越二年,别获真盗,都人方知我二人之冤。
传入宫中,天子怒,仅夺大立官职,而调一忠、三锡于外。
请问:凌迟重情,可是夺职所能蔽辜否?我故来此索命。”
家人问:“何以不报王、徐之冤?”
曰:“彼二人恶迹更多。
一已变猪,一囚酆都狱中。
我不必再报。
惟大立前身颇有清官之号,又居显秩,故尔迟迟。
今渠已投第三次人身矣,禄位有限,方能报复。
且明季朝纲不整,气数将绝,阴司鬼神亦多昏聩。
我等屡诉不准,不许出京,岂若当今大清之世,冥司阴官,亦洗心革面耶!”
家人跪求说:“召名僧为汝超度何如?”
曰:“我果有罪,方要名僧超度。
我二人丝毫无罪,何用名僧超度?况超度者,不过要我早投人身耳。
我想就投人身,遇着大立,也要报仇,渠必死我二人之手。
然而旁观者不解来历,即我与大立既已隔世,虽报其人,两边都不晓来历,无以垂戒作官之人。
故我二人每闻阴司唤令轮回,坚辞不肯。
今冤报后,可以轮回矣。”
言毕,取几上小刀自割其肉,片片坠下。
作女声问曰:“可像剐耶?”
作男声问曰:“可知痛耶?”
血流满席而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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