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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和是北魏的盛世,细究上引两条史料,便可明白太和之所以治,是因为有一个法度,在这个法度之下,外戚犯法,处死刑,皇族犯法,则夺官爵,禁锢终身。虽然限于时代,限于议亲议贵的八议,毕竟亲也罢,贵也罢,还得照治亲治贵的法来办!存亲呢?毁法。明法呢?只得灭亲。一般阿谀无耻的小人虽然一味巴结,劝人主毁法,结果还是法度第一。此北魏太和之所以治,也是历代末叶之所以不治的主因。
次之,两件案子的主角都是贪污,而且主角都是皇亲皇族。在枉法无多少皆死的大法之下,主角都受明刑处分。而且,法从上始,先从顶尖顶上的红人大员开刀,风行草偃,自然可以办到赇赂皆绝的地步!
次之,北魏在严刑惩贪之先,先有一个预备步骤,调整公务人员的薪给,使每一等级的官吏都可得到生活的保障。规定以前的旧账不算,以后,一发现贪污,立刻以大法从事,令出法随,毫不姑息。
假如历史也有点用处,一千五百年前的两件旧案子,不妨让人民多多研究。要办贪污,不必挑出科长科员顶缸,而且和一千五百年前有点不同,现在的法律一律平等,八议谈不上。只要能行法从上始,杀一两打高高在上的主角,没收他们的家产作全国公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,我们相信,今人不一定不如古人,也一定可以办到“纲纪修饬,赇赂殆绝”!
(十五)言官与舆论
清同治四年(公元1865),方宗诚在《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(茂荫)神道碑》中曾指出咸丰朝的政治情形说:
时天下承平久,吏治习为粉饰因循,言官习为唯阿缄默,即有言多琐屑,无关事务之要。其非言官,则自以为吾循分尽职,苟可以寡过,进秩而已,视天下事若无与于己而不敢进一辞,酿为风气,军国大事,日即于颓坏而莫之省。
言官是过去历史上一种特殊制度,代表着士大夫——统治集团的舆论,专门照顾主子和这一集团的共同利益,从旧制度崩溃以后,代替皇帝做主子的是人民,代替言官的任务的是报纸,对象改变了。自然,报纸所发扬的舆论应该是照顾人民的利益。然而,今天的情形依然和咸丰朝一样,方宗诚的记载依然适合,试转为今典:
时天下乱离久,吏治习为粉饰因循,官与民争利,军需民为卫,幅壤日窄,而衙署日多,诛求之术,日精月进,梏桎之法,如环无端,钞币日增,民生日困,而报章习为唯阿缄默,巧为圆融傅衍之说,即有言多琐屑,无关事务之要,其甚者则移于赇赂,惕于刑诛,不惜自绝于民,以逢迎弥缝谄媚摇尾应声之态,为妻子儿女稻粱衣食之谋,敷粉弄姿,恬不知廉耻之为何物。其非任言责者,则自以为吾循分安命,明哲保身,俯仰随人,沉浮自适,视国家民族几若无与于己,拔一毛而不为,不愿进一言,不敢进一辞,酿为风气,军国大事,日即颓坏而不之省。呜呼!
(十六)家天下
过去国家的主人是皇帝,如今国家的主人是人民。
过去皇帝拥有大量的财富,人民挨饿。而今,人民中的少数特殊分子,拥有大量的财富,最大多数的人民挨饿。
过去是皇帝家天下,而今是少数特殊分子家天下。
“家天下”的解释是:“我的不是你的,你的都是我的。”因为不论皇帝,不论少数特殊分子,所有财富的来源都是取之于民,然而,都不肯用之于民。
皇帝的故事,试举一例。
1618年,建州族努尔哈赤起兵,政府无钱增兵,《明史》说:
时内帑充积,帝靳不肯发。
户部只好取之于民,普加全国田赋,亩加三厘五毫,第二年又加三厘五毫,第三年又加二厘,通前后增加九厘,增赋银五百二十万两。
1619年军事局面危急,政府负责人杨嗣昌向皇帝呼吁:
今日见钱,户部无有,工部无有,太仆寺无有,各处直省地方无有。自有辽事以来,户部一议挪借,而挪借尽矣,一议加派,而加派尽矣,一议搜括,而搜括尽矣。有法不寻,有路不寻,则是户部之罪也。至于法已尽,路已寻,再无银两,则是户部无可奈何,千辛万苦,臣等只得相率恳请皇上将内帑多年蓄积银两,即日发出亿万,存贮太仓(国库),听户部差官星夜赍赴辽东,急救辽阳,如辽阳已失,急救广宁,广宁已失,急救山海关等处。除此见着急着,再无别法。(1)
话说得恳切到家,声泪俱尽,可是结果还是“我的不是你的”,辽阳、广宁等军略据点相继失守。
三百三十年后的中华民族的主人,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穷最苦的人民都已尽了最大的财力的、人力的贡献,公务人员的收入,照比例已经贡献给国家百分之九十六了。然而,富人地主,以及资本家呢?三万万美金以及更多的南美洲的存款和产业呢?
取之于民而不肯用之于民的历史教训,1644年的朱明政权倾覆,和当时朝官显宦勋戚富人的被夹棍、板子挤出几千万匹驮马的金银,终于不免一死,得罪子孙,贻羞青史,是值得穿针孔的人们多想想的。
(十七)主奴之间一
奴才有许多等级,有一等奴才,有二等奴才,也有奴才的奴才,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。
我们的人民,自来是被看作最纯良的奴才的,“不可使知之”,是一贯的对付奴才的办法,就是“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”,和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”一套话,虽然曾被主张中国式的民主的学者们,解释为民主、民权,以至民本等等,其实拆穿了,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,要吃蛋当心不要饿瘦,或者杀死了母鸡,高抬贵手,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,图一个长久享用的毒辣主意。证据是“有劳心,有劳力,劳心者食于人,劳力者食人”。老百姓应该养贵族,没有老百姓,贵族哪得饭吃!
老百姓是该贡献一切,喂饱主人的,其他的一切,根本无权过问,要不然,就是大逆不道。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、流氓头儿朱元璋曾毫不粉饰地说出这样的话,《明太祖实录·卷一百五十》:
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)十一月丁卯,上命户都榜论两浙江西之民曰:为吾民者当知其分。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,乃其分也。能安其分,则保父母妻子,家昌身裕,为仁义忠孝之民,刑罚何由及哉!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,不遵法度,有田而不输租,有丁而不应役,累其身以及有司,其愚亦甚矣!曷不观中原之民,奉法守分,不妄兴词讼,不代人陈诉,惟知应役输租,无烦官府,是以上下相安,风俗淳美,共享太平之福,以此较彼,善恶昭然。今特谕尔等,宜速改过从善,为吾良民,苟或不悛,则不但国法不容,天道亦不容矣!
“分”译成现代话,就是义务,纳税力役是人民的义务,能尽义务的是忠孝仁义之民。要不,刑罚一大套,你试试看,再不,你不怕国法总得怕天,连天地也不容,可见义务之不可不尽。至于义务以外的什么,现代人所常提的什么民权,政治上的平等,经济上的平等,等等,不但主子没有提,连想也没有想到。朱元璋这一副嘴脸,被这番话活灵活现地画出来了。
朱元璋为什么单指两浙、江西的人民说,明白得很,这是全国的谷仓,人口也最稠密。拿这个比那个,也还是指桑骂槐的老办法。其实,中原之民也不见得比东南更奴化,不过为了对衬,这么说说而已。
(十八)主奴之间二
在古代,主子和奴才的等级很多,举例说,周王是主子,诸侯是奴才。就诸侯说,诸侯是主子,卿大夫又是他的奴才。就卿大夫说,卿大夫是主子,他的家臣是奴才。就家臣说,家臣是主子,家臣的家臣又是奴才。就整个上层的统治者说,对庶民全是主人,庶民是奴才,庶民之下,也还有大量的连形式上都是奴才的奴隶。
主奴之间的体系是剥削关系,一层吃一层,也就是一层养一层,等到奴才有了自觉,我凭什么要白养他,一层不肯养一层,愈下层的人愈多,正如金字塔一样,下面的础石不肯替上层驮起,哗啦一下,上层组织整个垮下来,历史也就走进一个新阶段了。
这时期主奴关系的特征,除了有该尽义务的庶民和奴隶以外,上层的主子(除王以外,同时又是奴才),全有土地的基础,大小虽不等,却都有世世继承的权利。跟着土地继承下来的是政治,社会上法律上的特殊的固定的地位。因之,所谓主奴只有相对的区分,都是土地领主,主子是大领主,奴才是小领主。也就是世仆。一层层互为君臣,构成一个剥削系统。
维护这个剥削系统的理论,叫作忠。一层服从一层,奴才应该养主子。在这系统将要垮的时候,又提出正名,君君臣臣父父子子,主子永远是主子,奴才永远是奴才。又提出尊王,最上层的主子被尊重了,下几层的主子自然也会同样被尊重,他们的利益就全得到保障。用现代话说,也就是维持阶级制度,维持旧时的剥削系统。
在这系统下,互为主奴的领主,在利害上是一致的,因之,主奴的形式的对立就不十分显明。而且,这金字塔式的系统,愈下层基础就愈宽,人数愈多,力量愈大,因之,在政治上,很容易走上君不君臣不臣,诸侯和王对立,卿大夫和诸侯对立,家臣和卿大夫对立的局面。
假如我们抛开后代所形成的君臣的观念,纯粹从经济基础来看上古时代的剥削系统,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,就是那时代的主奴关系,是若干小领主和大领主的关系,大小虽然不同,在领主的地位上说是一样的。而且,因为分割的缘故,名义上最大的领主,事实上反而占有土地最少。因之,他所继承的最高地位只是一个权力的象征,徒拥虚器。实权完全在他的奴才,分取他的土地的卿大夫手上,家臣手上。因之,主奴又易位了,奴才当家,挟天子以令诸侯,陪臣执国政,名义上的奴才是实质上的主人。
出主入奴,亦主亦奴,是主而奴,是奴而主,奴主之间,怕连他们自己也闹不十分清楚。
《历史的镜子越擦越亮》附录(第3/3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