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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多岁时我最喜欢书。每当学校图书馆里有新进的装在硬封套里的图书,我就请求女图书管理员把不要的空书套给我,使劲嗅着它的气味。仅仅这样便感到很幸福。就是如此疯狂地被书吸引。

当然不单单是嗅嗅气味,也读了很多书。只要是纸上印了字,几乎什么东西都会捧在手上阅读,各类文学全集也逐卷通读下来。整个初中和高中时代,我从未遇到过读书比我多的人。

可是三十岁时,我成了一个被称作“作家”的人,打那以后,就不再像着魔般读书了。喜欢的书自然会熟读,但不再像从前那样,碰到什么算什么,拿起来就读了。也没有什么收藏书的兴趣。读过的书,除了看似日后有用的,都随便处理掉了。

尽管如此,我偶尔还是环视自己的书橱,望着历经一次次搬迁后幸存下来的旧书书脊,心中便涌出一种真实感:“是吗,我这个人说到底是由书本塑造出来的呀。”要知道在整个多愁善感的青春时代里,通过书籍摄取的信息量压倒了一切,一个人才姑且成形。假如能轻飘飘地甩出一句“是女人们塑造了我这个人”,那该多神气!可惜不是。在我而言,就是书本。当然,我也可以说:“女人们给我增添了些许变化。”

西班牙的加利西亚地区有个叫圣地亚哥-德孔波斯特拉的城市,这里的高中生每年选出一本“今年读过的最有趣的书”,邀请作者来校。数年前《海边的卡夫卡》获选,我得越洋出席颁奖典礼。高中生自然不可能有这么一笔钱,是另有他人赞助。

颁奖典礼在高中的礼堂里举行,然后大家围着桌子用餐。我跟高中生们谈天说地,一谈到小说,大家便双目炯炯放光。然而不管男生女生,绝大部分学生考进大学后都不打算学文学,准备专攻医科或工科。

“加利西亚不是个富饶的地方,也没有什么产业。得到外边去找工作,所以应该掌握实际的专业技术。”一个高中生告诉我。真是脚踏实地。

就是这样一群年轻人,在如此遥远的地方,热心地(有时还是如饥似渴地)读着我的小说。一想到这里,便喜上心头。如此说来,自己念高中时也曾经看书看得两眼放光,甚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。

高中时代,我想都没想过自己居然会成为小说家,甚至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能写出像样的文章来。只要有书读,就很幸福了。不,只要嗅一嗅装书的封套就很幸福了。尽管现在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面孔,说着装模作样的话。

本周的村上养乐多燕子队田中浩康的握棒姿势,很像猫儿竖起尾巴摇来摆去的样子嘛。

《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好句》那时我喜欢书(第1/1页)